阳光人寿亲子保有轻症豁免和中症豁免,是条款自带的,不用另外附加。此外最吸引人的是轻症、中症赔付比例高,轻症可达50%保额,中症可达70%,高费重疾额外多50%,特定疾病多100%,赔付比例高于同类重疾险。
每一款停售都需要在官网曝光,每一款新品也都有报备,可以在相应的渠道查到,停售的产品就是不能再卖了,如果有保险业务员跟你推销已经停售的产品就要小心了,所以看一款保险是不是骗人的,其实我们可以轻易的在网上查到的。
这款阳光人寿亲子保查验方式也是一样的,上官网查公开信息披露,有就是真的,确实有这款新品。
一、等待期内发生的疾病不赔
等待期内因为疾病导致的重疾、轻症、身故或全残等都不赔,返还保费,合同终止。
二、交费不要断交,失效不赔
注意交费时间,如果断交,在失效期间是不赔的。
三、免责条款内的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退还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以外其他保险事故的,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和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合同约定的经输血、因职业关系、因器官移植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除外);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病除外。
发生上述情形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退还现金价值。
除以上“责任免除”外,本合同中还有其他免除责任的条款,详见合同“ 保险责任”、“保险事故通知”、“犹豫期”、“合同效力中止与恢复”、“年龄性别错误”、“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重大疾病定义”、“轻症疾病定义”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