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险:东吴欣享康瑞终身寿险(分红型)
附加险:东吴附加欣享康瑞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生满28天至60周岁
交费方式:趸交、期交
保险期间:终身
疾病等待期:90天
身故/全残等待期:180天
保险责任
一、等待期责任
等待期内(90天)因非意外因素导致患有重疾、少儿特定重疾、特定疾病的,保险公司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等待期内(180天)因非意外因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二、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100种,确诊按附加险的基本保额给付重疾保险金;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等额减少,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及保险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当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时,主合同终止。
三、少儿特定重疾保险金
少儿特定重疾10种,18岁前确诊按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少儿特定重疾保险金,附加合同继续有效,基本保险金额不变;
四、特定疾病保险金
50种特定疾病,分3组,每组疾病仅给付一次,每次按附加险基本保额的30%给付,基本保额不变,合同继续有效;
五、豁免保险费
初次确诊少儿特定重疾或特定疾病,可免交余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六、身故/全残保险金
18岁前按所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保险金;
18岁后身故或全残,按以下三者较大者给付保险金:所交保费乘以相应比例、现金价值、基本保额
相应比例如下:18- 40周岁全残,比例 160%;41- 60 周岁全残,比例140%;61周岁及以上,比例120%;
七、分红
每年可享保险公司经营红利。
红利领取方式: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保险公司,按保险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
利方式储存生息,在合同终止或您申请时给付。
(2)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净保险费,增加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则继续参加分红,其红利继续用于增加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