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当然不是!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总部位于北京市,经营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养老保险服务等。其前身为由美国恒康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9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018北京民营企业百强榜单发布,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8。
天安人寿吉祥树经典版险种本身自带优越性:
提供106种重疾、55种轻症、身故以及疾病终末期保障,保障全面;
161种疾病几乎包含所有常见高发轻症、重疾,病种设置人性化;
轻症多次赔付,不分组,无间隔期,分段式递增赔付,保障更高;
被保险人因下列第 1-7 项情形之一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下列第 2-10 项情形之一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轻症疾病或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故意自伤;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10、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