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力体现了偿付能力,中信保诚公司实力怎么样呢?
近年来,保障型产品在中信保诚人寿的产品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以中信保诚人寿的主力产品“惠康”系列为例,该系列重疾险产品自2015年推出以来,经过不断升级,至2017年在公司新业务价值占比中排名第一,占比达到53%。
中信保诚人寿通过专业的保险服务和丰富的保障产品,迄今已为超过287万个险被保险人提供保障,其中承保寿险保额达3112亿元,健康险4073亿元,意外险3352亿元,个险客户理赔金额累计22.84亿元。
2018年10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2017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经测算评级,中信保诚人寿在此次经营评价中被评为A类。
至此,继此前在服务评价和分类监管评价连续获评A类之后,中信保诚人寿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中均获得A类评价,这也意味着中信保诚人寿成为全行业少数几家在经营、服务、风险方面均获A类评级的寿险公司之一。
任何保险产品都不会骗人,投保时注意保障内容,保什么不保什么。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身故的,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在本主险合同成立之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 2 年内自杀,但被 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如果本主险合同有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1种情形时,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现金价值,合同效力终止;发生上述第2、3种情形 之一时,将退还现金价值,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全残的,不承担给付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服用、吸食或注射违禁药品,成瘾性吸入有毒气体,醉酒或斗殴;
4、 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或未遵医嘱私 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5、 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 驶无有效行驶证(见 8 名词释义)的机动车(见 8 名词释义);
6、参加潜水、滑水、跳伞、攀岩、蹦极跳、 赛马、赛车、摔跤、探险活动(见 8 名词释义)及特技表演(见 8 名词释义) 等高风险活动;
7、 因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 计分类(ICD-10)》为准)而导致的;
8、 怀孕、分娩或流产;
9、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10、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1、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辐射或污染。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保险事故的,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重大疾 病保险金、恶性肿瘤特别关爱金、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老年特定疾病关爱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服用、吸食或注射违禁药品,成瘾性吸入有毒气体;
4、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辐射或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