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倍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解析及30岁男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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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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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2 15: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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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投保过国寿重疾险产品,但保额较低(保额小于30万)的客户,可以通过投保国寿康倍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用较少的保费提高重疾保障额度。具体来看看保障了一些什么内容呢?

国寿康倍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解析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以上-60周岁以下

交费期间:5年、10年、20年、30年

交费方式:年交、月交

保险期间:20年、30年、至60周岁、至70周岁

等待期:180天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合同现金价值。

国寿康倍保

国寿康倍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30岁男计划书

今年30岁的陈先生投保了康倍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年交保费3650元,交30年,保至60岁,可获保障如下:

1、80种重疾50万元

等待期180天后,确诊80种重疾之一,给付50万元重疾保险金。

2、身故保障

保险期间身故,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合同现金价值。

注: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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