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产品:新华健康无忧尊享版
为谁投保:王先生本人
投保年龄:30周岁
额度多少:主险和附加险都是60万
保费多少:主险16860元+附加险522元=17382元/年
交费方式:年交
交费期限:19年
保障时间:终身
保障内容:
2、轻症金:王先生在合同生效180天内,因为疾病罹患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继续有效;王先生因为意外或者在合同生效180天后因为疾病,确诊罹患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按基本保额的20%赔,即12万。 不同的轻症病种可以赔3次,即36万。
2、重疾金:王先生在合同生效180天内,因为疾病罹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按1.1倍已交保费赔,赔完合同终止;王先生因为意外或者在合同生效180天后因为疾病,确诊罹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按基本保额的100%赔,即60万,赔完合同终止。
3、关爱金:王先生因为意外或者在合同生效180天后因为疾病,且保单满10年之前,确诊罹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按基本保额的20%额外赔,即重疾60万+特定重疾12万,赔完合同终止。
4、特定重疾金:王先生因为意外或者在合同生效180天后因为疾病,罹患合同所指的特定重疾,按基本保额的20%额外赔,即重疾60万+特定重疾12万,赔完合同终止。
5、身故金:王先生在合同生效180天内,因为疾病身故,按1.1倍已交保费赔,赔完合同终止;王先生因为意外或者在合同生效180天后因为疾病身故,按基本保额的100%赔,即60万,赔完合同终止。
6、保费豁免:王先生因为意外或者在合同生效180天后因为疾病,首次确诊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即可免交剩余未交保费,且合同继续有效,出险继续赔。
1、特定心脑血管轻症金:王先生在合同生效90天后,确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特定心脑血管轻症疾病,按基本保额的20%赔,即12万,赔完轻症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2、特定心脑血管重疾金:王先生在合同生效90天内,确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特定心脑血管重大疾病,按1.1倍已交保费赔,赔完合同终止;王先生在合同生效90天后,确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特定心脑血管重大疾病,按基本保额的100%赔,即60万,赔完合同终止。
3、王先生在合同生效90天内,因为疾病身故,按1.1倍已交保费赔,赔完合同终止;王先生因为意外或者在合同生效90天后因为疾病身故,按基本保额的100%赔,即60万,赔完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