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泰康颐养有约B款保险产品计划
主险1:泰康颐养有约年金保险(分红型)
主险2:泰康嘉福1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莫先生今年70岁,退休在家已交有十年了。为了能更好地规划自己的晚年生活,他为自己投保泰康颐养有约B款年金保险产品计划,保险费交费期间为趸交,年金合同年交保险费200万元,基本保险金额:62,000元,万能合同趸交保险费0元。
1、年金合同保险利益
a、生存保险金:自年金合同第6个保单年度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首个年金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个年金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62,000元生存保险金。
b、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年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下列两者中的较大值:
(1)莫先生累计已交纳的年金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不计息);
(2)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年金合同的现金价值。生存保险金和保单红利于年金合同约定的给付时间转入《泰康嘉福1号终身寿险(万能型)》项下的保单账户。
2、万能合同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自万能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身故,保险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被保险人身故之日万能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自万能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身故,保险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被保险人身故之日万能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备注:以上举例不包括分红产生的相关利益,且仅供投保人更好地理解产品之用,投保人所购买产品的具体保险责任及责 任免除情形在保险合同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