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一、58种危重疾病
1、严重疾病
56种严重疾病:保障終身,按保额100赔付;
不能独立生活:保障至65周岁,按保额100赔付;
首10年保障升级:30岁或以下可额外50%;31岁或以上可额外35%
2、非严重疾病
须作手术之脑动脉瘤:保障终身,预支50%保额
首10年保障升级:30岁或以下可额外25%(预支升级保障金额);31岁或以上可额外17.5%
二、早期危重疾病
1、原位癌、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早期恶性肿瘤、周围动脉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疗、 微創進行直接的冠狀動脈搭橋手術、 經皮穿刺冠狀動脈介入、 严重中樞神經性睡眠窒息症或混合性睡眠窒息症、 严重阻塞性睡眠窒息症、 严重精神病
保障至终身,每项疾病预支20%保额,每项疾病个人最高赔偿限额为400,000港元或50,000美元
2、骨质疏松症连骨折:保障至70岁,预支10%保额,个人最高赔偿限额为400,000港元或50,000美元
3、34种早期危重疾病(不包括以上的早期危疾):保障至终身, 每項疾病每项疾病预支20%保额
三、13种严重儿童疾病
自闭症、 出血性登革熱、 肾小球肾炎肾病症候群、 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 因疾病或受傷導致智力缺陷、 俱心脏併發症的川崎病、 成骨不全症第三型、 風濕性心瓣疾病、 嚴重哮喘、 严重型血友病、 斯蒂爾病、 一型青少年脊髓性肌萎症、 威爾森氏症
保障期间至18岁以下,每项疾病预支20%保额,每项疾病个人最高赔偿限额为400,000港元或50,000美元
四、特选危疾多重赔偿
所有癌症、心脏病、中风:保障至85周岁,多达4次赔偿,每次按保额80%赔付;
五、癌症治疗灵活选
所有癌症:保障至85周岁,额外按40%保额赔付,此赔付将取代一次特选危疾多重赔偿,因此特选危疾多重赔偿最多给付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