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颐养有约B款保险产品计划
主险1:泰康颐养有约年金保险(分红型)
主险2:泰康嘉福1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1、高龄专属,养老无忧
泰康颐养有约B款的投保年龄为60-70岁,专为60周岁(含)-70周岁(含)老龄客户设计,自第6个保单年度起,每年给付生存保险金至105周岁,让投保人真正做到养老无忧、安享晚年。
2、保单分红,累积生息
本计划包含《泰康颐养有约年金保险(分红型)》和万能险《泰康鑫账户终身寿险(万能型)》按照约定,年金合同下的生存保险金和红利(如果有)可以进入万能合同保单账户并按月计息。
老王今年60岁,刚刚从工厂退休,为了规划以后的养老,他为自己投保泰康颐养有约B款年金保险产品计划,保险费交费期间5年,年金合同年交保险费40万元,基本保险金额:42,000元,万能合同趸交保险费0元。
1、年金合同保险
a、生存保险金:自年金合同第6个保单年度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首个年金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个年金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42,000元生存保险金。
b、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年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下列两者中的较大值:
(1)投保人累计已交纳的年金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不计息);
(2)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年金合同的现金价值。生存保险金和保单红利于年金合同约定的给付时间转入《泰康嘉福1号终身寿险(万能型)》项下的保单账户。
2、万能合同保险
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自万能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身故,保险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被保险人身故之日万能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自万能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身故,保险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被保险人身故之日万能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