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
获中国保监会开业批复并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信美相互初始运营资金为人民币10亿元。业务范围: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其中,会员产品保费收入占全部保费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80%。
保障18-50周岁之间的人群,提供因意外伤害或者90天后因其他原因发生身故或全残,对于符合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健康告知仅2条,其中包含了猝死。且等待期短,仅有90天。
因下列第(1)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或者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者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给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以外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给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2)至第(7)项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或者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