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产品名称
主险:中宏乐享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险:中宏附加乐享安康两全保险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20年/至80周岁
交费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犹豫期:15日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按以下两项金额中较大者给付保险金及其利息,合同终止;利息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1、身故日合同的现金价值;
2、身故之日合同累计已缴保险费。
提供100种重疾,等待期内,按确诊时合同累计已缴保费给付重疾保险金,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确诊重疾,按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重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重疾保险金责任仅给付一次,同时符合约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重疾,仅按照一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提供肝部恶性肿瘤、肺部恶性肿瘤、乳腺恶性肿瘤、子宫恶性肿瘤四种特定疾病保障,按合同的基本保额的50%给付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提供40种轻症保障,按合同的基本保额的20%给付保险金。
注:就身故保险金和重疾保险金,仅给付其中一项,且仅给付一次。
期满按下列约定方式给付保险金,附加合同随之终止:
1、保险期间为20年,按主、附合同所有累计已缴保费的110%给付期满保险金;
2、保险期间为至80周岁,且
(1)、投保年龄小于等于40周岁,按主、附合同累计已缴保费的120%给付保险金;
(2)、投保年龄大于40周岁,按主、附合同累计已缴保费的110%给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