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二、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意:(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此次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缴费标准的调整提升,将促进个人账户积累正常增长,有利于提高个人养老金水平。
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和脱贫后继续扶持两年的人员、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等6类缴费困难群体,在“十三五”期间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标准,由政府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为健全“多缴多得”的缴费补贴激励机制,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人员获得的政府补贴也更多。按新标准:
缴费200元-400元分别补贴35元、40元、45元;
缴费500元-700元分别补贴60元、65元、70元;
缴费800元补贴100元;
缴费900元补贴120元;
缴费1000元补贴150元;
缴费1500元补贴175元;
缴费2000元以上统一补贴200元。
目前,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16元。以此为标准计算,如果按200元/年的档次缴15年后,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146元,比原来每月98元增加了48元,一年下来增加576元。
如果按最高6000元/年缴费档次计算,缴费15年后,每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可达到919元。比原来按最高档次缴费的每月领取400元左右,每月增加500多元。
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满15年后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待遇时,每月还能多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2元。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桂林市社保中心。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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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775-2825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