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患在失去自理能力后,就需要家人或请人来专门长期护理,需要付出很多金钱、时间和精力,复星联合医保通护理保险金包括:护理保险金、健康维护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在多种状态下可以得到赔付。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30天-70周岁
等待期:护理险180天
交费方式:趸交、2年交、3年交
保险期间:5年
【保险责任】
1. 护理保险金
等待期内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导致的被保险人进入长期护理状态,在观察期内仍处于该状态,给付后合同终止:
护理保险金=已交保费*160%
2. 健康维护保险金
保险期间满,若被保险人处于观察期,且观察期结束后生存且未处于长期护理状态的,按100%保额给付,给付后合同终止。
3. 疾病身故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患疾病而身故的,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已交保费*115%
备注:观察期为在确诊或明确鉴定长期护理状态后连续180天。
【案例】
30岁张先生投保了“复星联合医保通护理保险”,附加了“复星联合附加医保通意外伤害保险”及“复星联合附加医保通医疗保险”,有三种可以选择:计划一3万/份,计划二9万/份,计划三30万/份,张先生选了计划二,一次性交费,保险期间5年,保险利益如下:
1. 如果张先生确诊为长期护理状态,可赔长期护理金140011元;
2. 张先生5年后满期且未处于长期护理状态,可赔健康维护保险金100283元;
3. 张先生第二年因疾病身故,可赔100633元;
4. 张先生第二年因意外身故,可赔90000元;
5. 张先生每年可享有1800元,5年合计9000元的门急诊/院外用药医疗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