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太平洋保险爱无忧防癌保险计划3.0版
主险:太保爱无忧两全险3.0
附加险:太保附加爱无忧防癌险3.0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0-60周岁
保险期间:保至60、70、80岁
交付期间: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交
等待期:180天
犹豫期:15天
【保险责任】
主险:
1、满期保险金:合同期满仍生存,给付主附险已交保费之和。
2、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8岁前身故或全残,给付主附险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二者较大值;18岁后身故或全残,给付主附险现金价值之和与乘以对应比例后的主附险已交保费的二者较大值。40岁以下保费给付比例为160%;41-60岁为140%;61岁以上为120%。
附加险:
等待期内确诊癌症或癌症轻症,给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保险责任如下:
3、癌症保险金:确诊一种或多种癌症,给付附加险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4、癌症轻症额外给付保险金:确诊一种或多种癌症轻症,给付20%附加险基本保额,本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5、保费豁免:确诊癌症轻症后,免交剩余保费,合同绩效有效。
【案例演示】
黄先生今年30岁,企业销售经理,工作压力巨大,为了能拥有一份健康保障,除重疾险外,他还给自己投保了太保爱无忧防癌保险计划3.0,基本保额10万元,交费期间20年,保至80岁,首年保费1958元。那么在度过等待期后,黄先生可以享受到以下保险利益保障:
1、癌症保险金:所有癌症确诊即给付10万元。
2、癌症轻症保险金:确诊癌症轻症即给付2万元。
3、保费豁免:在黄先生确诊癌症轻症后,剩余的保费就无需再缴纳,但是合同依然有效。
4、身故或全残保障:最高给付1.6倍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二者较大值。
5、满期返还:在黄先生80岁合同期满时,可领取满期金39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