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丹东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辽宁省丹东人社厅公布年平均工资为42240元;丹东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20元
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以本单位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下限:不低于丹东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
缴费基数上限:不高于上年度丹东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从7月1日起调整当期(2018年7月-2019年6月)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丹东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240元)的60%,即2112元/月42240÷12×60%),最高缴费基数为2017年丹东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240元)的300%,即10560元/月(42240÷12×300%),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即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丹东市企业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112元,上限为10560元。
2019年丹东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丹东市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个人按0.5%,用人单位(不含企业)按0.5%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
2019年丹东市失业保险缴纳多少钱?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112×0.5%=10.56元;个人:2112×0.5%=10.56元。
2019年丹东市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2019年丹东市市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
1.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法人身份证、中国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到丹东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完成单位基本信息采集;
2.单位持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法人身份证、中国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行政区社保分局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业务,填写《辽宁省社会保险登记表》。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丹东市社保中心。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联系电话:0415-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