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失业保险费?
(1)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2)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3)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4)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5)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6)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工人。
【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缴纳比例0.70% ,职工个人缴纳比例 0.30%。
【缴费基数】
2018年7月1日起,荆门市开始实行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新标准,执行时间至2019年6月30日。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2017年度荆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8129元,月平均工资为4010.75元。根据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18年度我市对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基数及标准作相应调整。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参保人员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其中: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月人均工资超过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计算。
2019年荆门失业保险按照2410元做为最低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为4010.75×60%=2406.45元,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个位数为零,2406元四舍五入为2410元)
【交多少钱】
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410×0.7%=16.87元,个人:2410×0.3%=7.23元。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荆门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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