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退休审批及临时待遇核定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理方式:即时办结件
服务对象:机关事业单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受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科
办理形式:即时办理
受理地点:人社局三楼退休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 0437-3168911
承诺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审批程序:1、受理;2、审核;3、核准。
行使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39号、《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重新明确退休证式样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0]270号、《转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辽组通字[2015]10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启动前临时退休待遇核定问题的通知》2015年8月26日
申报材料:
1.本人完整人事档案;
2.《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审档信息确认单》
3.《2014年10月1日后市直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费暂时核定表》或《2014年10月1日以后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费暂时核定表》;
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另需报送本人申请、主管部门批准提前退休的函、特殊工种相关材料等;按《公务员法》提前退休的另需报送本人申请、主管部门批准提前退休的函;因病提前退休或退职的另需报送本人申请、主管部门批准提前退休的函、和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女高级职称专业业技术人员55周岁退休的另需报送本人申请、主管部门批准提前退休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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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437-3168818
人社局:辽源市西宁大路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