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新华人寿健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尊享版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18岁-43周岁(男)、49周岁(女)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19年
等待期:180天
【保险责任】
A、等待期内的保险责任:确诊轻症,不承担轻症责任,仅轻症责任失效,合同继续有效;确诊重疾或身故,给付1.1倍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B、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保险责任如下:
a、轻症疾病保险金:35种轻症不分组,每种可给付1次20%基本保额,累计3次为限,无间隔期,给付完成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b、重大疾病保险金:85种重疾不分组,可给付1次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c、身故保险金: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d、特定严重疾病保险金:确诊6种特定严重疾病,除重疾保险金外,额外给付2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e、前10年关爱保险金:10年内身故或确诊重疾,额外给付2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f、轻症保费豁免:初次确诊轻症即可免交剩余保费,豁免部分视为已交,合同继续有效。
备注:①重疾与身故保险责任仅给付其中一项,如同时符合重疾与轻症给付条件,仅给付重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②特定严重疾病:脑癌、骨癌、胰腺癌、白血病、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
【保险案例】
黄先生今年30岁,是福州某私营企业销售经理,长期工作压力大,为了抵御可能存在的疾病风险,他为自己投保了新华人寿健康无忧重疾险尊享版,保额30万元,交费期间19年,首年保费9600元,保障至终身,那么在度过等待期后黄先生可享受到的保险利益如下:
1、重疾保障:85种重疾确诊即给付1次30万元。
2、轻症保障:35种轻症每种可给付1次6万元,至多3次,累计给付额度最高18万元。
3、特定重疾保障:确诊6种特定严重疾病,除重疾保险金外再额外给付6万元。
4、前10年关爱保障:如黄先生在前10年不幸确诊重疾或者身故,那么除重疾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外,额外再给付6万元。
5、身故保障:若黄先生不幸身故,合同受益人将获得30万元身故保障。
6、保费豁免:在黄先生初次确诊轻症后,即无需再次缴纳剩余保费,但合同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