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今年30 周岁,普通上班族,有个刚满月的可爱的儿子小宝,李女士的老公王先生已经有较为充足的健康保障,自己和孩子还没有,考虑到预算问题李女士决定先为自己投保平安福上福,之后再为孩子投保。
平安福上福计划书:
主险平安福上福终身寿险:基本保险金额为31万元,交费19 年,保终身,年交保费4774元
平安附加福上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30万元,交费19 年,保终身,年交保费4140元
平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2013,至尊版):基本保险金额50万元,交费19 年,保至70岁,年交保费(待定)
王女士获得的具体保障如下:
1、基本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按基本保额赔付);如果运动达标可额外赔付1.5万或3万;如果确诊重疾前还确诊过轻症,一次增加20%(6万),两次40%(12万),三次60%(18万);
故:累积重疾保险金最高可赔付至30万+3万+18万=51万
2、基本轻症疾病保险金累积每次6万(按基本保额的20%),最多3次;如果运动达标可额外赔付3000元或6000元;
故:累积轻症保险金最高可赔付(6万+6000元)×3=19.8万
3、基本身故保险金31万;如果运动达标可额外赔付1.55万或3.1万;如果身故前还确诊过轻症,一次增加20%(6.2万),两次40%(12.4万),三次60%(18.6万);
故:累积身故保险金最高可赔付31万+3.1万+18.6万=53.7万
4、意外身故或伤残最高赔付:身故保险金53.7万+50万=103.7万
5、自驾车意外身故或伤残最高赔付:53.7万+50万×2=153.7万
6、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最高赔付:53.7万+50万×2=153.7万
王女士还可以附加平安福肿瘤18,增加恶性肿瘤保障;也可以增加轻症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