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福加分健康保险计划 产品介绍+投保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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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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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6 17: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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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福加分保险计划由平安福加分两全保险与平安附加福加分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组合而成,主险提供身故保障和满期返还,附加险提供80种重疾和40种轻症保障。

【产品组合】

主险:平安福加分两全保险

附加险:平安附加福加分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45周岁

交费期间:19年/29年交

保险期间:至60/70/80周岁

等待期:90天

【保险责任】

等待期内确诊重疾或特定疾病,保险公司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意外导致罹患重疾或特定轻度疾病的无等待期;

一、特定轻度疾病保险金

40种特定轻度疾病(轻症)不分组,每种疾病最多给付一次,累积最多赔付3次,每次确诊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

二、重大疾病保险金

80种重大疾病确诊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保险金;

三、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满期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主附险所交保费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四、身故保险金

不幸身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案例】

李女士今年30 岁,经济状况良好,保险观念强,考虑到健康风险和自己对家人的责任,李女士决定为自己投保平安福加分保险计划,指定儿子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主附险基本保险金额均为 500000 元, 保险期间至李女士 70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交费期均为19 年, 主附险年交保险费共 11550 元。

在保险期间王女士可获得如下保障:

1、特定疾病保障每次赔付10万,3次累计最多赔付30万;

2、重大疾病保障50万;

3、身故保障50万;

4、满期返还所交保费219450 元。

●死亡保险金的领取有保险受益与法定继承两种形式,前者是由被保险人指定保险金的受益人,将保险金作为财产赠予受益人,后者则是将保险金作为遗产进行分配。投保时建议指定保险受益人,一方面能避免保险金的继承纠纷,另一方面也可避免保险金成为遗产,不必用于偿还债务且可免征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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