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前海康悦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28天-55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保险期间:终身
犹豫期:15天
等待期:180天
保额要求:最低保额10万元,且为万元整数倍
【保险责任】
A、等待期内发生重疾、特定疾病、身故,给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B、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保险责任如下:
1、身故保险金:18岁(不含)前身故,给付已交保费;18岁(含)后身故,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2、重大疾病保险金:80种重疾不分组,每种可给付1次基本保额,累计2次为限,间隔期365天,第二次给付完成后,合同终止。
3、特定疾病保险金:35种特定疾病不分组,每种可给付1次20%基本保额,累计5次为限,无间隔期,第5次给付完成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4、豁免保险费:首次确诊重疾或特定疾病后,即免交确诊日后余期保费,豁免部分视为已交,合同继续有效。
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不再承担身故保险金和特定疾病保险金责任,同时现金价值降为0。
【保险案例】
金先生30岁,广东韶关某国企中层管理,年轻有为。因为之前一直在为事业打拼,工作压力大,所以金先生结婚后一直没有要孩子。在事业逐渐稳定后,今年他终于喜得贵子,为了给孩子一份健康的保障,金先生为孩子投保了“前海人寿康悦人生重疾险”,保额33万元,保险期间终身,交费期间20年,首年保费为3503.94元,那么金先生的儿子在度过180天等待期后,就可以享受到一系列的保险利益保障:
1、特定疾病保险金:35种特定疾病,每次可给付6.6万元,不同疾病累计最多5次,最高累计33万元。
2、重大疾病保险金:80种重疾,每次给付33万元,不同疾病累计最多2次,最高累计66万元。
3、身故保险金:若金先生的儿子在18岁不幸身故,则给付已交保费;若在18岁后不幸身故,则给付33万元。
4、保费豁免:在金先生的儿子初次确诊特定疾病或重疾后,无需缴纳剩余应缴保费,合同持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