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的网红保险产品非相互保莫属,只需要“0元”就能参与的互助保险作用大吗?真的患病,是否能够及时赔付?随着这一新型保险“横空出世”,其未来走向一时众说纷纭。
零门槛但实际年保费或超百元
23日,经济导报记者通过支付宝页面搜索到“相互保”的官方入口,看到“相互保”的宣传语——“0元加入,先享保障;一人生病,众人均摊;30万保障,帮一个家。”在首页,加入的用户数据在不断增加,截至记者发稿时,这一数字为8271100人。
“因为0元的保费门槛,加上这一新兴的保障模式,很多人估计都是想尝试一下。”长期从事保险销售的营销顾问王洛川表示,向他销售的传统保险都是预付费的,先交费,后赔付,正因为此,保险公司有了保险准备金,有了大笔的负债和资产,成了金融机构。“但‘相互保’的设计采用了后付费制度,半个月公示一次出现案件,然后由所有参与者分摊总赔付额。这样,承保方就没有准备金了,也没有了保险公司的投资功能。”王洛川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这款保险感觉像是消费品,而不是金融产品。
作为一项保险服务,大众普遍关心其付费机制。在“相互保”的官方解释中,经济导报记者看到,每月14日、28日为分摊日,届时将通过支付宝自动扣款的方式向“相互保”成员划扣每期分摊金额,每期分摊金额=(当期公示通过出险案件总保障金额+10%管理费)/公示成员人数。
“假如有500万人加入相互保,某个公示期有100个确诊案例。这100个人,每人理赔金额为30万人,那当期一共需要赔付3000万,按公式计算公摊到每个人需要支付6.6元。相当于当期每个参与互助保的人需要缴纳的保费为6.6元。”新众安金融健康互联网平台营销总监柯华给经济导报记者具体算了算可能会缴纳保费的数额。他表示,若每期平摊的费用一致,一年下来一位用户需要缴纳保费158.4元。如果不愿意继续分摊,用户在完成公示分摊后,选择随时退出。
在“相互保”平台上的案例举例,一位26岁的女士,10月加入“相互保”,累计为45个病患分摊4.3元后,假如不幸被确诊为乳腺癌,她可以获得30万元的保障金。
对于“未知”的保费额度,有保险精算人士向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在统计学上,当样本足够多的时候,发病人数和总参保人数的比例会保持稳定,所以参保人数超过一定数量后,每个人分摊的金额并不会有大幅度的变动。因此,实际保费每年在100元至200元间浮动。
110%极致比例存风险
“分摊的时候不仅是在支付一笔费用,更是实实在在帮助一些人,让用户相互守望、彼此帮助,是‘相互保’的初心,更是相互保险的使命”。信美相互董事长杨帆此前在受访时表示,“相互保”类似一种众筹医保,其运行模式就是大家抱团取暖,有问题分摊损失,既保别人,也保自己,采用风险共担的机制。
面对“0元门槛”的保费,保险专家齐林对经济导报记者提出了自己的不同意见,他认为,这款“相互保”产品,与传统的预期型保险产品不同,实际上是一种极致的追溯型保险产品。
“在国外确实有不少追溯型保险产品,但最低保费都需要收取用户一些费用,但这款产品却真正做到了0元,也就是说,当一个投保人群体在保险期间内不发生任何赔款时,那么这个投保人群体在保险期间结束后的最终保费就是0元。”齐林认为,在国外,追溯型产品是通过最低保费来覆盖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而“相互保”产品则是通过110%这个比例数来覆盖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因此,面对这种“极致”的比例,“相互保”的运作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也是有其风险的。
“正如所有保险产品一样,‘逆选择’和‘道德风险’是‘相互保’未来需要面临的重要挑战。在定价中没有风险分类以及差异化的固定保费制度,这意味着可能在整个投保群体中的不同个体存在的风险差异。”柯华表示。
建议充分了解再投保
“这款产品吸引我投保的地方在于,不仅我自身有了保障,更多的还可以帮助别人,此外这个保障是受国家批准和监管的,不像之前的‘夸克联盟’一样。”23日,一位曾经参与过多次网络互助的网友丁鼎对经济导报记者透露,自己此前参与确实是抱着“好玩”的心里,但是这次看到支付宝推出的相关有监管许可的保险。
据了解,此前曾被保监会点名的“夸克联盟”等“互助保险”“互助联盟”等平台基本上都处于一种“灰色”地带。夸克联盟公司曾在官方渠道表示,他们在本质上提供了一个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让用户之间形成一种以互助为目的的权利义务关系。2016年5月后,保监会重点整治互联网企业未取得业务资质以互助名义变相开展保险业务,直接清退了一批玩家。
获取相互保险牌照是必经路径。对此,“相互保”信美方面总负责人曾卓表示,“支撑‘相互保’的是经过向银保监会备案通过的保险产品,信美相互拥有国内首家相互制寿险牌照,接受银保监会的指导和监管,能够长期稳健运营”。
齐林认为,对于“互助共济”的运营模式,如何保障透明公正最为关键。据了解,“相互保”除了遵循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外,还引入了两大措施:一是设立公示制度,接受全体成员监督;二是引入了区块链技术,保障信息不可篡改。
“‘相互保’的模式与此前网络互助平台推出的大病互助计划基本如出一辙,最大的突破点其实在于监管。从2016年网络互助平台的井喷,到2017年的遇冷,监管的硬性门槛,成为横亘在众多网络互助平台面前的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柯华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从某种程度上,这规避了“相互保”的政策风险,也成为其与众多网络互助平台的本质区分。
山东新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伟告诉经济导报记者,对于利用互联网思维、技术搭建一个普惠、透明、便捷的平台,让保险回归本源这是好的初衷。对于投保人来讲,需要在投保前清晰地了解清楚保险的相关条款后再进行投保,互助保险和重疾险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产品,需要加以区分。孙伟建议,与其它金融产品相比,“相互保”作为一种具有商业行为的保险产品,对于投保期间的保障范围、退保等权益,用户也属于权益方,应该知晓并合理使用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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