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了只剩一套房,我们除了居住还能做什么?留给后代还是养老?
幸福房来宝,一款可以用房子养老的养老险,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每个月获得养老金,领终身,身故后,保险公司卖掉房子的剩余价值归继承人,幸福房来宝,让房子不止放着,可以释放更多的价值。
【产品介绍】
投保年龄:60周岁——85周岁
犹豫期:30天
犹豫期内随时可退保,只需保险合同、房屋抵押合同、所抵押房屋的房产证及有效身份证。
保险期间:终身
养老金领取:
合同生效第45日开始,给付第1个月和第2个月的养老保险金,以后每个月都这一天给付养老金,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比如领取日为30日或31日,碰到2月就无对应日,则28日就是给付日),养老金将以转账方式按时到账。
注意:领取养老金的前提是抵押手续和公证已办理完毕,且每年会定期生存调查,调查会持续至身故。
延期年金:
它不用交现金,相当于留一部分的养老金在账户上,等到了约定时间以后用来支付后续养老金,从第一笔养老金领取的时候缴纳。
延期年金交纳有两种方案:
1. 身故或提前退保,不承担责任。
不退现金价值,不承担身故责任,但是交的延期保费较少,每月领的养老金较高。
2. 有效期内身故或提前退保,给付延期年金的现金价值。
提前退保,退保=延期年金现金价值-相关费用,选择第2种可退现金价值,但是延期年金保费较多,每月领的较少。
1和2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基本相同。
不能领养老金的情况:
1. 房屋抵押手续不全;
2. 被保险人身故;
3. 被保险人失踪超过3个月,期间无需缴纳延期年金保费,解除失踪状态可补发养老金,但也要补交延期年金保费,未解除失踪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之后可处分房屋用于偿还养老金费用。
养老金的相关费用:
(1)管理费
50%的房屋评估、抵押、公证、律师等费用;每年1000元的保单管理费。
(2)累积生息费
已付养老金的累积利息+延期年金保费和利息,累积利率为年复利5.5%,累积生息至被保险人身故后一年内。
(3)退保费
第1年至第5年退保比例分别为10%、8%、5%、3%、1%,第6年以后没有退保费用。
(4)其他费
保险公司要求当事人偿还费用的时候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材料费、律师费、过户费、税费等。
【幸福房来宝的特点】
1. 房子出售后的损失保险公司自担;
2. 房屋坏了保险公司可代修,但要从养老金中扣除;
3. 房屋有欠物业费、暖气费等,保险公司可代缴,费用从养老金中扣除;
4. 需购买指定财产保险,以防火灾等损失;
5. 房屋可出租,租期每次两年以下,出租利益归被保险人;
6. 房屋售卖的剩余收益归继承人,继承人也可自己偿还相关费用赎回房屋;
7. 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按份额定制各自养老金。
【投保建议】
本险种适合有房的消费者,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不管未来是在家养老还是在养老院,房子能住、有收益又有养老金,将来多余的收益也归自己,是实实在在的“以房养老”,这种创新模式也能转变一贯的“养儿防老”,相对来说幸福房来宝显得更可靠,且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