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阳光人寿真爱倍宝保障计划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0周岁
保险期间:30年或至88岁
交费期间:10年交
交费方式:月交、年交
等待期:180天
【产品亮点】
真心实意,重在保障
关爱长久,真爱相随
重大疾病,两次给付
保费豁免,如获至保
保费返还,本金安全
【保险责任】
一、阳光人寿真爱倍宝重大疾病保险
1、重大疾病保险金(50种):
①被保人于等待期后,首次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100%基本保额给付重疾金,合同继续有效。
②距首次确诊重疾,间隔365天后,再次确诊不同种的重大疾病,可再赔一次100%重疾保险金,给完第二次重疾金,合同终止。
2、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10种):
被保人18周岁前,且是等待期后被确诊合同约定的10种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之一,给付保险金=重疾金+额外100%基本保额,本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①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②双耳失聪
③双目失明
④语言能力丧失
⑤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⑥脊髓灰质炎导致的永久性肢体瘫痪
⑦严重川崎病导致的冠状动脉瘤
⑧严重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
⑨严重原发性心肌病
⑩白血病
3、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被保人于等待期后,首次确诊重疾,即可免交剩余未交保费,且合同继续有效。
二、阳光人寿附加真爱倍宝两全保险
1、身故保险金:按以下两项金额较大者给付
①120%主附险已交保费之和。
②主附险现金价值之和。
2、满期保险金:合同期满,被保人仍生存,按120%主附险已交保费之和给付满期金。
【投保案例】
杨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阳光人寿真爱倍宝保障计划”,保额50万,选择月交,每个月应交保费2201.85元,交10年,保至88周岁。杨先生的保障责任如下:
50种重疾:首次赔50万;再确诊不同种类重疾再赔50万。(累积是100万,第二次需间隔365天。)
10种少儿特定重疾:除了赔重疾金,额外再赔50万,累积可赔100万。
保费豁免:第一次确诊,可免交余期保费。例如,半年后确诊重疾,则剩余9年的保费不用交(2201.85元*12月*9年=23.78万元),合同继续有效。
身故保险金:至少赔120%已交保费,即(2201.85元*12月*10年*120%=264222*120%=317066.4元。
满期保险金:按120%返本,即(2201.85元*12月*10年*120%=264222*120%=31706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