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国寿康馨长期护理保险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18—60周岁
保险期间:保至80周岁。
交费期间:1/10/20年交,或交至60周岁。
等待期:90天
【保险责任】
长期护理保险金:被保人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且该状态持续120天以上。按首次给付日起,每个月给付护理金,直到被保人失能状态中止或合同期满。
老年关爱保险金:合同期满,被保人仍生存,按已交保费扣除已领取的长期护理保险金给付满期金,合同终止。若已领取的金额超过已交保费,则不再给付满期金。
豁免保险费:若在交费期内,确诊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可免交余期保费。长期护理状态中止且交费期为满,应恢复交纳豁免后剩余各期保费。
疾病身故保险金:因疾病身故,按已交保费扣除已领取的长期护理保险金给付满期金,合同终止。若已领取的金额超过已交保费,则不再给付身故金。
生活不能自理:丧失生活管理行为能力,无法独立完成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日常管理行为的。如穿衣、移动、行动、如厕、进食、洗澡等。
【投保案例】
康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国寿康馨长期护理保险”,每年交费1068元,交20年,保至80周岁。若康先生在交费期间发生风险,则剩余各期保费都不用交,保障继续有效。康先生的保障内容如下:
护理金:1000元/月
满期金:21360元
身故金:21360元
【沃保网小编】
随着父母逐渐年迈,身体状况肯定不如前,您是否经常听说某某老人摔倒了,没办法再站起来了,生活都不能自理了,甚至有的还需要儿女在家伺候着,不能工作,还要花钱,想工作就要花钱请保姆照顾。想不想工作都要花钱,与其自己掏钱,不如保险公司出钱请保姆,还不耽误自己上班。
因意外或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案例历历在目,想要晚年生活更有尊严,趁年轻开始规划,国寿康馨长期护理保险保费便宜,保障时间更长,还有满期金,供养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