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4号)、《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12号)、《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19〕112号公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32号)规定而进行的。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缴费基数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2018年山东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60%(3269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8年山东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346元/月)为月缴费基数。即2019年济南市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269元,上限为16346元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济南市社保中心。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路龙奥大厦5楼
联系电话:0531-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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