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开始,国家就强调环境污染治理需要与保险相结合,也在全国各地展开试点工作,近期也即将颁布《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已出,正本还会远吗?
沃保小编解读这份文件着实有点困难,一个难点是对环境污染强制险不够了解,对环境的污染治理的了解也不够深入,这和我国环境污染大数据的匮乏有点相似,前期的积累和数据追踪较弱,到真的要做事实的时候,开展工作就显得格外困难,要是有大数据为背景,不管是设计环境保险本身,还是防治污染的能力,都可以大大的提升。
此次草案规定了强制保险企业的范围:
1. 对生产、经营、开采等高污染物的各类企业;
2. 对2005年以来发生过重大污染事件的企业;
这两大类的环境污染企业属于强制保险企业范围,具体类别参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环境保护部印发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附录B)及《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
为帮助大家理解这个“草案”,沃保小编将我们所熟知的人身险做了一个小对比,可以快捷的了解环境污染强制保险是如何投保以及相关的规定的理解,请看下图分解:
从图表可以看出,环境污染强制保险对于投保后的监督比我们日常所了解的保险来的较为严格,追踪风险等级、防范风险的发生等手段,既可以让企业的风险出现率再一次降低,也可以根据出现率和维护程度做出保费调整。
环境污染包括七个方面的监测:
1. 水污染防治;
包括两方面:流域水环境和饮用水水源。
2. 大气污染防治;
包括三方面:区域联防联控、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和机动车污染防治。
3. 突然污染防治;
4. 噪声污染防治;
5. 固体废物管理;
包括三方面:固定废物进出口、电子等产品类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管理。
6. 化学品环境管理;
包括新化学物质、有毒化学品进出口、POPs和汞。
7.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从监测项目可以看出,环境污染的监测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成本,需要及时的数据更新,查勘定损也存在一定的鉴定难度。
对各企业做分级分类投保,投保后对防治得当,或从未出险的企业可以降低投保费率;对积极参加环境污染投保的企业及防范污染的企业,国家也给予各方面的政策性优惠,并协助其处理污染源。
投保环境污染强制保险不仅能让企业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对第三者侵害的风险也更有保证,同时还可以改善企业对污染治理的积极性,为环境保护做出更多改变。同时,环境污染防治也有人人可以努力的一件事:做好垃圾分类,就可以让垃圾少一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