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i健康两全暨防癌疾病保险
【产品组合】
主险:人保寿险i健康两全保险
附加险:人保寿险附加i健康防癌疾病保险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出生满28天-50周岁
保险期间:30年,或保至80周岁
交费期间:5年、10年
交费方式:趸交、年交、半年交
等待期:1年
【保险责任】
1、满期保险金:合同期满,被保人仍生存,按110%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2、原位癌保险金:被保人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罹患合同约定的原位癌,给付保额的20%,且合同继续有效,给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豁免保险费:被保人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罹患合同约定的原位癌之日起,即可免交剩余未交的保费,且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4、癌症保险金:等待期内因疾病罹患癌症,给付100%已交保费;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罹患癌症,赔付金=100%保额-已领取的原位癌金即20%保额。(若此前没有领过原位癌金,就不用扣除了)
5、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人身故或全残,给付110%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沃保提醒:
1、本产品的优势:原位癌有保,也有豁免,且满期无理赔可保证1.1倍返本,资金安全。
2、对比业内同类产品相对劣势的地方:
①等待期较长,市面上一般是90天或180天,等待期越短对投保人是越好的。
②原位癌只保一次,市面上针对原位癌这种高发轻度重疾很多产品都有保2次或3次,满足被保人的多层防护。但因为保一次,所以费率也相对较便宜,又可以说是优势。
③原位癌金不是额外给付的,是从基本保额里面扣的,因此若后期再患癌症,癌症金就只有赔扣除原位癌后的余额了。市面上对于原位癌金都是额外给付的,不是从基本保额里面扣,后期也不会影响癌症保险金的100%赔偿,甚至有些产品对于癌症还会加倍赔付。
3、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额上限为:10周岁以下,限20万元;10-17周岁,限50万元。航空意外和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额不计入该限额。
【投保案例】
康先生30周岁,投保“人保i健康两全暨防癌疾病保险”交10年,保30年,保额是20万元,每年应交保费2200元。康先生保障利益如下:
癌症保额:20万
原位癌保额:4万
满期保障:110%已交保费,即(2200×10)×110%=24200元。
身故保障:110%已交保费,即(2200×10)×110%=24200元。
情景假设:若康先生在第2年确诊罹患约定的原位癌,赔了4万之后,剩余的8年保费(2200×8)×110%=17600元都不用交了,且其他责任继续有效。但是,癌症保额就只剩16万了。
沃保建议:若康先生更关注的是保障内容,而不是保费是否便宜,那么可以考虑“泰康泰康健康百分百C款”。轻症保3次,每次赔30%,合计90%保额,都是额外赔的,不影响重疾保障;重疾赔100%保额,不会扣除已领取的轻症金;轻症豁免,这个相同;身故或高残,18岁前赔100%已交保费,18岁后赔100%保额,不是只有1.1倍保额。更特色的是多人一起投健康百分百可以打折,两个人9.5折,三个人8.5折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