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是健康百分百附加基本恶性肿瘤的分析,重大疾病保险通常是保费高保额低,不能满足治疗的基本费用,而同样的保费对应的恶性肿瘤保额会高出许多,所以小编建议投保一份重大疾病,再附加恶性肿瘤来加保。
【产品介绍】
主险:健康百分百A
投保年龄:28天-70周岁 身体健康者
交费期间: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保险期间:终身
观察期:180天
附加险:附加基本恶性肿瘤
投保年龄:0-59岁
交费期间: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保险期间:60岁、70岁、80岁、99岁
观察期:180天
【保险责任】
(1)健康百分百A
1、轻症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非意外导致的轻症,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每种轻症疾病限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不同轻症疾病可以多次给付,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累计给付的轻症疾病保险金达到三次,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注意:如果因同一原因罹患两种或两种以上轻症,仅按一种轻症给付。
2、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非意外导致的重大疾病,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被保险人非意外身故,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未满18周岁按累计所交保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已满18周岁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4、高度残疾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被保险人非意外身故,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未满18周岁按累计所交保费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已满18周岁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
(二)附加基本恶性肿瘤
1、恶性肿瘤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被保险人罹患恶性肿瘤,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被保险人罹患恶性肿瘤,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注意:恶性肿瘤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只给付一种,给付后合同终止。
【投保案例】
保单利益
70种重疾:10万元
30种轻症:3万元
基本恶性肿瘤:30万
小编是按照25周岁的年龄做的计划演示,25岁的年纪是开始有经济独立能力时候,健康险和意外险都是刚需,保费也不算太高,经济负担不会太大,越往后投保,费用越高,所以建议大家尽早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