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财规划就是现在定期存入一点钱,经过长期的复利增值累积,有计划的解决未来重要的教育、养老等必要开支。阳光人寿2018年开门红“金享年年”遵循行业最新监管要求,不再附加万能账户,所有生存年金都由被保险人领取,一份真正属于自己的养老保险。
阳光人寿金享年年年金保险
投保年龄:18周岁-55周岁
交费期间:1、3、5、10、20年交
保险期间:至88周岁
最低保费:一次交清最低保费20000元,3年/5年交清最低保费10000元,10年/20年交清最低保费6000元。
【保险责任】
1、生存年金:
(1)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60周岁前,每生存满一年按100%基本保额给付一次生存年金,稳定的现金流可以用来规划阶段性的教育储备或累积增值。
(2)60周岁(含)起至88周岁(含)止,每生存满一年按200%基本保额给付一次生存年金,60起开始双倍返还生存年金,真正做到养老储蓄专款专用。
2、祝寿保险金:60周岁(含)起至88周岁(含)止,每生存满一年按5%累计已交保费给付一次祝寿保险金,不必等到满期才返本,从60周岁开始逐年返还,且累积总领取祝寿保险金高达145%累计已交保费。60岁起生存年金和祝寿保险金双重领取,强力补充养老。
3、身故保险金:60周岁前身故,按累计已交保费与合同现金价值二者取大给付;满60周岁(含)身故,按(累计已交保费-累计已给付祝寿保险金)与合同现金价值二者取大给付,合同终止。
4、满期保险金:满88周岁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按5%累计已交保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其他功能】
1、保单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现金价值扣除合同未偿还的保单贷款本金及利息后余额的80%,6个月内还本付息,保险期间内可多次贷款。当急需使用资金时可以使用保单贷款功能灵活周转资金;当投资市场大好的时候可以使用保单贷款,将贷出来的金额放在投资市场上再次增值,投资行情不好的时候可将资金继续放回保险账户稳定增值。(注意:自未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合同现金价值时,合同将中止。)
2、减额交清: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生效满两年且在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果您决定不再交纳续期保险费,可以向保险公司书面申请办理减额交清。保险公司以宽限期开始前一日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一次性交清的净保险费,重新计算减额交清后的基本保额。减额交清后,合同的基本保额会相应减少。您不需要再交纳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减额交清后,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以减额交清后的基本保额重新计算。(注意:在您申请减额交清时,如果您有欠款,请您先行偿还各项欠款。)
减额交清的作用:简单来说减额交清就是用保单现金价值一次性抵交保险费。消费者分期交费时,若碰到经济难题,如投资失败等导致没有能力继续交纳保险费,这时如果直接退保的话损失比较大,若选择减额交清的话,即不用继续缴费,合同也继续有效(合同虽然继续有效,但基本保额会相应减少),帮助投保人在失去缴费能力时,保单继续有效。小编要提醒一下,减额交清适合有长期经济困难的投保人,不到万不得已不可轻易使用该功能。
3、现金价值:前面说到的保单贷款和减额交清都和现金价值有很大的关系,因此选择一份理财保险,现金价值的高低是很重要的,现金价值高保单贷款也高,减额交清的功能才能实现。金享年年现金价值在60岁前超过累计所交保费。
4、保费豁免:您可根据需要,选择附加《阳光人寿附加豁免保险费E款疾病保险》,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确诊首次患该附加险约定的重大疾病或是发生全残、身故,自确诊或确定之日起,豁免主险及其附加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其他附加险的保费。
【案例演示】
金先生30岁,工作顺利,家庭小康,为了给自己筑造一个幸福发晚年,他希望现在投入一些积蓄来提前规划自己的养老,金先生决定为自己投保“阳光人寿金享年年”,选择交费期间5年,年交保费10万元,累计总保费50万元,则基本保额为9300元。
保险利益:
35-59周岁,领取生存年金,9300元/年,累计可领取25年×9300=232500元。
60-88周岁,领取生存年金,18600元/年,累计可领取29年×18600=539400元。
60-88周岁,领取祝寿金,25000元/年,累计可领取29年×25000=725000元。
88周岁,领取满期金,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