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0周岁
保险期间:至80周岁或终身
缴费方式:年交
交费期间:趸交、5、10、15、20年
等待期:180天
【保险责任】
一、15种轻症保险金: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罹患合同定义的特定轻症疾病,按保额20%给付,本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二、70种重疾第一次给付: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罹患A、B、C三组中的任一重疾,按保额给付,该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终止,其余两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继续有效。若确诊两种以上且不同组别的重大疾病,按受益人选定的其中一种给付保险金。
三、70种重疾第二次给付:距第一次确诊365天后,确诊罹患和第一次重疾不同组别的重疾,按保额给付,合同终止。
四、身故保险金:因意外或等待期后且未满18周岁,因疾病身故,按已交保费200%给付,合同终止;因意外或等待期后且年满18周岁,因疾病身故,给付保额,合同终止。
五、重大疾病豁免保费:自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开始豁免剩余未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案例】
张女士30周岁,投保“信泰恒泰重大疾病保险 A 款”,保额30万,交20年保终身,每年交费6600元。保障利益如下:
一、15种轻症:60000元(轻症赔完重疾还可赔)
二、70种重疾第一次给付:300000元。
三、70种重疾第一次给付:300000元(三组重疾最多赔付两次,每组限赔一次)
四、身价保障身故保险金:300000元。
五、保费豁免:交费期内被保人初次确诊重疾免交后续保费,保单利益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