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支付中适用职工平均工资参数调整的通知》(皖社险函〔2017〕53号)规定及亳州市经济水平发展而进行的。
根据《通知》(皖社险函〔2017〕53号),确认2016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1289元。作为全省处理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待遇支付等有关经办业务的参数。
2017-2018年亳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6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5321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6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64元/月)确定。
2017-2018年亳州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1.5%降至1%,即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2%。
2017-2018年亳州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亳州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50号
电话:(0558)5132222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bzldbz.gov.cn/info.action?id=24889
http://www.bzldbz.gov.cn/info.action?id=24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