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第20号令)、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7〕63号)等文件规定和开封市统计局公布的开封市2016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开封市经济发展水平而进行的。
根据开封市统计局公布,2016年度开封市2016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8804元( 4067元/月)。
2017-2018年开封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开封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2202元)确定,下限按照开封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440元)确定。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基数为4067元。
2017-2018年开封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一类至八类行业0.2%、0.4%、0.7%、0.9%、1.1%、1.3%、1.6%、1.9%,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
2017-2018年开封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开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晋安路1号
办公室电话:0378-3869080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henan.gov.cn/zwgk/system/2017/06/15/0107243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