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最新公布:2017-2018年度湖北鄂州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原创
沃保网
吴钦龙
2017-06-21 09: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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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1日沃保网小编从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的《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了解到鄂州市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将有所调整。

鄂州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鄂州市统计局公布的鄂州市2016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鄂州市经济水平发展而进行的。

根据鄂州市统计局公布,2016年度鄂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1189元(3430元/月)。

2017-2018年鄂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鄂州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0290元)确定,下限按照鄂州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60元)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2017核定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1189元的60%(2060元)、70%(2401元)、80%(2744元)、90%(3087元)、100%(3430元)、150%(5145元)、200%(6860元)、250%(8575元)、300%(10290元)设定为9个档次。

2017-2018年鄂州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首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基准费率为该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4%,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5%,个人缴2%。

根据《关于做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加大稳岗补贴实施力度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466号)文件精神,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失业保险费率期限暂定为两年,即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届时,若没有新的规定出台,从2018年5月1日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恢复为20%,失业保险费率恢复为2%(单位1.5%,个人0.5%)。

2017-2018年鄂州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7-2018年鄂州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鄂州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滨湖西路120

电话:(0711)3358511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hbez.hrss.gov.cn/info.aspx?newid=df30aec1-131f-41b0-b6f9-d74b904aa4b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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