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障期限:至66/77/88周岁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犹豫期:15天
等待期:90天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18周岁前身故,则返还已交保费;18周岁后身故,则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满期金
合同期满后,被保险人仍生存,按基本保额给付满期金。
豁免保险费
在缴费期内,投保人在65周岁前因意外伤害身故,可豁免余期应交保费。
提供88种重大疾病保障,具体分为四组,确诊重大疾病,每次赔付基本保额,总共有三次赔付机会,三次赔付中间有365天的观察期,且组别不能重复,好在重疾分组中把高发的25种重疾分在不同组别,提高多次赔付的几率。
轻症保险金
提供33种轻症疾病保障,具体分为四组,确诊轻症疾病,每次赔付基本保额的20%,总共有三次赔付机会,三次赔付中间有365天的观察期,且不能重复组别,提高多次赔付的几率。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大疾病或轻症的,不受等待期限制;轻症疾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不能同时兼得,若同时确诊,只赔付重疾保险金。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小编温馨提示:保险虽好,生命价更高;平时注重身体健康,每年体检才是最好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