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产品组合
附加险:泰康附加积极成长年金保险(万能型)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犹豫期后,被保人59周岁,每年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额的10%
养老保险金:被保险人60周岁—80周岁,每年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额的10%。
祝寿保险金:被保险人满80周岁,可一次性返还保费给受益人。
长寿保险金:被保险人81周岁—99周岁,每年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额(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基本保额5%)的10%。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给付所交保费或现金价值(取较大值)给受益人;80周岁后身故,无给付。
保费豁免:投保人遭受意外,导致事故发生日起180日内身故或高残,可免交剩余保费,泰康仍承担保险责任。
年年分红:在每一保单年度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对保单客户进行红利分配,每年可以享受不低于保单可分配盈余70%的现金分红,让客户分享泰康良好的投资收益。
福利增值:同时“鑫享人生”保险计划的生存金、红利默认自动进入“泰康附加积极成长年金保险(万能型)”账户,该账户在每月结算日按公布的结算利率进行复利累积,客户可根据需求依约随时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