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保全国异地结算年底实现
2017年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人社部给出这一行动的时间表:第一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第二步,今年上半年实现异地退休安置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第三步,在今年年底之前,实现所有符合转诊条件的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2、合理调整养老金标准
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清单明确,发放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增发过渡性养老金,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
3、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70元
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清单明确,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目前,国家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建立基础养老金水平合理调整机制。
4、医疗保险补助提高到450元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扩大用药保障范围。
5、增加大病保险筹资
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表示,今年要在全国的贫困地区,特别是对农村持卡登记在册的贫困人口,加大大病保险工作力度,凡是患大病的,都可以享受大病保险的报销。
随着基本医保筹资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将在确保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不降低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大病保险的筹资。
6、生育、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
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决定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城市开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
7、不会导致生育保险待遇降低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会导致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降低,随着基金共济能力的提高,还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待遇。
人社部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确定全面实施的思路和步骤,“十三五”期间在全国推开。
8、生育津贴按平均工资计发
清单中的服务标准显示,基金支付生育期间的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9、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
全面发行和应用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支持社会保障卡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应用,建立社会保障卡应用平台和覆盖广泛的用卡终端环境。
10、医保报销药品新增339个
2017年版的基本医保的药品目录已经印发,新目录比2009年版增加了339个品种,其中儿童用药新增了91个品种。
去年国家谈判的降价药品,今年已经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11、对低保等困难人员个人缴费政府再给予补贴
人社部政策研究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对低保等困难人员个人缴费政府再给予补贴。
近年来,各级财政补助标准逐年提高,2016年,提高到了不低于人均420元,并提出个人缴费相应提高到不低于150元。
12、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
全面实施以总额预算为基础,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适应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及医疗服务特点的复合支付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将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从源头上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
13、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比重提高
国务院印发的规划指出,要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三年规划,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14、医疗、失业等保险实现省级统筹
未来将推动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逐步实现省级统筹。结合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合理确定相关社会保险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