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人寿储蓄型健康险(双返还)

沃保整理
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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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康乐无忧”保障全面,到期可领取满期金;提供身故保障,确诊重大疾病可豁免保费。适合偏好储蓄型保障的群体,有事没事,自己的钱都没损失。

【产品名称】

信诚「康乐无忧」两全保险(2017版)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出生满180天至45周岁

缴费期间:15年

缴费方式:月缴

保障期限:30年(41-45周岁客户保障到70周岁)

豁免规则:单向豁免(豁免被保人)

等待期:180天

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被保人身故,按下列二者中保险金较大者给付,合同终止。

1)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主险合同累计已缴保险费×K。

2、满期生存金:合同期满,被保人仍然生存,按已交保费115%给付,合同终止。

3、重大疾病保费豁免:合同生效180天等待期后,被保人经医院确诊是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可豁免余期保费。但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投保案例】

许先生24岁,给自己购买了信诚「康乐无忧」两全保险(2017版),月缴269.9,保额10w,交15保30,满期返115%。许先生可享受以下保障:

1、满期生存金:(269.9*12)*15*115%=55807.2元

2、身故保险金:10万元

3、重大疾病保费豁免:等待期后,一经确诊,即豁免余期保费。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在本主险合同成立之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故意犯罪或者杭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如果本主险合同有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1、3种情形之一时,我们将向您退还现金价值,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发生上述第2种情形时,我们将向其他权利人退还现金价值,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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