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泰康全心健康保障计划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险期间:至80周岁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缴费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等待期:180天
【产品特色】
“泰康全心健康保障计划”属于长期健康保障计划,提供70种重大疾病、10种少儿重疾和12种成人特定重疾,意外事故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障,期满可领满期金。
【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合同期满仍然生存,返还自己交的所有保费, 合同终止。
2、身故保险金: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按投保人购买的保额向受益人给予赔付,合同终止。
3、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被保人发生意外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合同定义的高残,向受益人赔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意外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4、自驾车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被保人开私家车、公务车发生意外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合同定义的高残,向受益人赔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意外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5、一般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自意外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合同定义的高残,向受益人赔付一般意外身故/意外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6、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生效180天内确诊得重疾,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180天后确诊,按合同规定比例赔付,合同终止。
7、少儿特种疾病保险金:合同生效180天内确诊得合同所定义的少儿特种疾病,保险公司无保险责任,合同终止。180天后确诊,按合同规定比例赔付,合同终止。
8、女性特定妇科癌症保险金:合同生效180天内确诊得合同所定义的成年女性特种疾病,保险公司无保险责任,合同终止。180天后确诊,按合同规定比例赔付,合同终止。
9、住院津贴保险金:每天200元,无免赔天数,保险期间可累计支付1000天。
【投保案例】
赵先生,30周岁,购买全心健康保障计划,保额30万元,保至80周岁,20年交,每年交8760元。
赵先生享受的保障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