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抵御重疾风险的意识日益加强,在社保基础上买一份合适的商业重疾险,逐渐成为抵御重疾风险的重要手段。君康人寿此次推出的福康一生重大疾病保险,以更惠民的价格为您提供健康保障。该计划具有以下优势:
【产品优势】
一、保障全面:涵盖重疾、轻症、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保障,自带轻症豁免,可附加投保人保费豁免,保障长达一生。
二、病种超多:覆盖疾病多达150种,含100种重大疾病与50种轻症疾病。其中轻症保障采用独立赔付制度,最多可达5次赔付,累计最高赔付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50%,赔付完轻症责任后,重大疾病保障仍然继续有效。
三、人性关爱:①保费豁免:被保险人享受轻症保费豁免;投保人享受轻症、重疾、身故、全残保费豁免。②三大健康服务:保单有效期内,客户可享受电话医生,重疾特需、专家门诊陪诊预约,重疾住院、手术协调三大健康服务。
四、保费便宜:30岁男性,选择80万保额,20年交费,年交保费仅需17896元,每天不到50元,价格惠民。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个详细案例,更清楚的了解福康一生提供的保障。
【投保案例】
30周岁的玉先生为自己刚满月的男宝宝投保了“君康福康一生重大疾病保险”,选择基本保额40万元,交费期间20年,保障终身,福康一生年交保费3420元,附加投保人豁免年交保费165.97元,合计年交保费3585.97元,具体保障内容如下:
1、轻症疾病(50种)保险金:90天内,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或90天后,首次及第二次,每次给付8万元;第三次及第四次,每次给付12万元;第五次,给付20万元;最高共给付60万元,本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2、重大疾病(100种)保险金:90天内,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或90天后,给付40万元,合同终止。
3、疾病终末期保险金:90天内,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或90天后,年满18周岁前,给付2倍实际交纳的保险费;18周岁后(含),给付40万元,合同终止。
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90天内,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或90天后,年满18周岁前,给付2倍实际交纳的保险费;18周岁后(含),给付40万元,合同终止。
5、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因意外伤害或90天后,豁免自首次轻症疾病确诊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6、投保人豁免保险费:投保人享受轻症、重疾、身故、全残豁免保费。
注:
上述示例中,若被保险人被确诊的轻症疾病或重大疾病、被确诊初次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身故或全残是以其在保险期间内遭受的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所致,则不受前述90日的限制。
上述示例“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及“疾病终末期保险金”中,若公司给付其中任何一项,则其余两项保险金将不再给付。
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五次为限。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其发生合同所指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公司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首次诊断即达到重疾标准时不能同时或追溯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