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福宏人生产品特色
交费方式灵活选
多种交费期间,可依自身经济情况自由选择;
身故保费全退回
身故退还所交保费,保证资金安全;
快速返还比例高
保单生效一周年起即可每年领取30%保额的生存金,提高生活品质;
满期全额返保费
75周岁满期时全额返还保费,让晚年生活更加怡然自得;
红利年年可分配
每年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分配红利,坐享公司投资成果。
福宏人生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至75周岁
交费年期:趸交、3年期、5年期、10年期、15年期、20年期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5周岁
福宏人生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的,按已交年交化保险费的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龄届满七十五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前,每届满一周年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龄达七十五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按已交年交化保险费的总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