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一)交费方式灵活选
多种交费期间,可依自身经济情况自由选择;
(二)身故保费全退回
身故退还所交保费,保证资金安全;
(三)快速返还比例高
保单生效一周年起即可每年领取30%保额的生存金,提高生活品质;
(四)满期全额返保费
75周岁满期时全额返还保费,让晚年生活更加怡然自得;
(五)红利年年可分配
每年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分配红利,坐享公司投资成果。
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的,按已交年交化保险费的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龄届满七十五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前,每届满一周年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给付生存保险金。
(三)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龄达七十五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按已交年交化保险费的总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按已交年交化保险费的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
生存保险金 | 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年龄届满七十五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前,每届满一周年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给付生存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年龄达七十五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按已交年交化保险费的总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
1、保险期间:至75周岁
2、交费年期:趸交、3年期、5年期、10年期、15年期、20年期
3、承保年龄:最低出生满30天,最高如下表:
交费期间 |
趸交 |
3年 |
5年 |
10年 |
15年 |
20年 |
最高承保年龄 |
65岁 |
62岁 |
60岁 |
55岁 |
50岁 |
45岁 |
4、保额限制:以5000元为单位,最低5000元,最高200万元。
30周岁福先生投保保额1万元、交费期限20年的“国泰福宏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福先生每年需交保费12684元(每月约1057元),即可获得如下保障:
1.31周岁至74周岁每年可领取生存金3000元;
2.75周岁满期时,可领取253680元的满期金;
3.若福先生不幸身故,则按所交年交化保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4.此外,福先生每年还可获得公司的分红利益。
福先生,30周岁,选择交费期限20年的“国泰福宏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额1万元,每年需交保费12684元(每月约1057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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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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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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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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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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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30% (保单生效起至75周岁,每年领取一次) |
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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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不包含加费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