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高中教育保险金:
年满15周岁、16周岁及17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然生存,分别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
2.大学教育保险金:
年满18周岁、19周岁、20周岁及21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然生存,分别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
3.创业保险金
年满2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然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
4.立业保险金
年满3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然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5.身故保险金
按下列二者中较大值给付,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息);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财富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2)年金给付选择权
年金受益人向我们申请年金。我们按您与我们约定的年金领取方式、年金领取时间、年金领取比例给付年金,同时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