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28天—60周岁
交费方式:趸交、10年交、20年交
保障期限: 终身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本合同继续有效。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身故,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案例演示
艾东吴女士,30周岁,在初为人母后感觉家庭责任重大,深知只有自己健康才能尽力呵护孩子的未来,为此她想为自己储备一笔医疗保障金。在东吴人寿保险理财顾问的推荐下,她选择了“东吴盛朗康健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交费期间20年,保险金额30万元,首期保费74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