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保障责任】
a、生存年金
(1)犹豫期结束后次日零时返还保额*10%;
即自生效日零时起10日后,若被保险人仍然生存,向受益人给付保额*10%作为一次年金
(2)自第一个保单周年日至满期每年返还保额*10%;
即自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仍然生存,在每年的保险单周年日给付保额*10%作为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被保险人生存至本主险合同满期日。
(3)满期金
b、保单期满后返还已交保费:即被保险人生存至保单满期日,返还本主险合同累计已缴纳的保险费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自动进入万能账户复利生息;
c、身故/高残保险金:
max(已交保费,现金价值)
(1)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高残,将扣除本主险合同已给付的年金后无息返还本主险合同已交保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或90日后因意外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高残,以下面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高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max(已缴纳的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需知】
投保年龄:0周岁(指出生满30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70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
保险期间:10年、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