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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保费豁免”是免费午餐
“保费豁免”并不是保险公司施赠的免费午餐。业内人士指出,不管是以附加险形式出现,还是直接出现在主保险的合同条款中,投保人都要为这一额外保障支付保费,一般会在总保费的基础上增加5%到10%。
误区二:所有伤残都符合豁免条件
某保险业务员表示,一般豁免条件有三种,即全残、身故以及重疾。像在少儿教育保险中,因投保人全残而保费豁免的情况就常出现。但要注意的是,不同险种中“保费豁免”的具体内容千差万别,并非所有伤残都符合保费豁免条件。
比如A保险公司某款产品给出的附加保费豁免保险条款写明:“在分期交付主险合同保险费期间,如投保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致身故或全残,自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时的下一个交费日起,可申请免交被保险人16周岁以前应交的各期保险费,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这是一款少儿教育金保险的附加豁免条款,该条款仅对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和全残豁免保费,豁免范围较窄。如果投保人因为非意外原因,比如是生病导致了残疾,那就无法获得“保费豁免”这一重大利益。
误区三:豁免是终身制
虽然“保费豁免”是一项人性化条款,但它不是终身的。如果交费期满、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以及被保险人恢复部分工作能力,并能够工作生活时,只要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条件,“保费豁免”就中止了。也就说,在为孩子购买附加保费豁免功能的教育保险时,并不是为孩子提供终身保障。但一般都会提到保险合同终止,像“阳光旅程教育金保障计划”就表示,豁免自投保人身故之日起本合同项下剩余未交纳的主险合同保险费,直到合同交费期满日为止,这也能给孩子充分的保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