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过程中遭遇动乱,不少损失可通过保险获赔。在境外旅行险中,所有的产品主险责任都涵盖因意外或疾病导致身故、残疾,同时大部分产品主险部分还承保烧烫伤事故。但是一般境外旅行险合同规定,类似政治暴乱类事件,或军事冲突,或武装叛乱等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受伤,保险公司通常都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果因示威人士造成的旅客伤害可能无法获得费用上的赔偿。因为在绝大多数境外旅行保险的第二大保险责任——— 医疗救援及费用类保障中,暴乱也被列在除外责任项中。
3名香港旺角暴乱分子被判暴动罪
据人民日报报道,香港区域法院3月16日裁定香港3名参与旺角暴乱分子暴动罪名成立。这是旺角暴乱后首宗就被控暴动罪开审并且罪成的案件。
3名被告因2016年2月9日在香港弥敦道北行线近豉油街,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涉嫌向警方投掷玻璃樽等物件而被控罪。主审法官认为,3名被告亲身参与暴动,有投掷杂物,又有进一步的违法行为,因此裁定罪名成立。
对于辩方争辩案发当晚现场没有人受伤,也没有物品被损毁,示威者行为不构成暴动的说法,主审法官认为,示威者已将暴力行为付诸实行,破坏了社会安宁,符合暴动的定义。
主审法官认为,有关被告是摄影发烧友、旁观者及只是看热闹的可能性“站不住脚”,应予排除,案发情形、警员证词均显示3名被告就是参与暴动的一分子。
根据香港《公安条例》第19条规定,任何人犯暴动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0年。
2016年2月8日晚至9日凌晨,香港部分涉嫌非法经营的商贩与数百名暴徒在香港旺角与警方爆发严重冲突,他们破坏警车和公共设施,纵火及向警员投掷砖块,致使近百名警务人员和新闻工作者受伤,其暴乱暴力行为引发香港社会强烈谴责。
恐怖袭击属于免责条款 旅游遇特殊情况保险不能赔
尽管恐怖袭击属于意外事件,但在查阅了多家保险公司寿险产品的保险条款后发现,各家保险公司对“恐怖袭击”是否都列入免赔并不统一。如中国平安在天猫销售的境内旅游意外险、境外旅游意外险条款中,均注明“恐怖袭击”属于免责范畴,而人保寿险的安详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则没有这一规定。这就需要投保人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仔细询问和对比,再选择。
不过,各大保险产品均将“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列为免责条款,对于这一免责条款的解释,则分歧较大。有业内人士认为,恐怖袭击属于暴乱或战争的一种方式,因此从原则上说恐怖袭击属于意外险不赔。但也有保险人士认为,“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与“恐怖袭击”是两个概念,应予赔付。
目前并没相关专业保险 多以附加险形式存在
据了解,目前国内还没有专门针对“恐怖袭击”的保险产品,保险专业人士称,美国“9·11”事件后,国际上才出现了相关的险种,“恐怖险”主要针对在建工程、标志性建筑、交通枢纽、商场等大型建筑或公共场所。国内对恐怖主义风险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多以附加险形式存在,且由于我国恐怖主义活动风险缺乏数据,保险公司缺乏恐怖主义活动应急处理经验和理赔经验等原因,普及面很窄。
据悉,此前,中国人保财险西藏分公司曾推出国内首例“暴乱骚乱和恐怖活动险”,赔付商户在暴乱活动中遭受到的损失,作为附加险而存在。2004年,当时中国第一高楼上海金茂大厦签订的财产保险单可视为国内首个“恐怖险”案例,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中山市分公司主承保,承保金额6.3亿美元。其中,附加的恐怖主义责任险限额达1.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