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现身厦门
2月15日,厦门叶女士在小区附近骑上一辆ofo共享自行车。尽管在骑行前仔细检查了车轮、坐垫等设施,但3分钟后,由于刹车失灵,在途经一段斜坡时,叶女士失去平衡,整个人飞出车外,脸部着地,重重地摔在路沿石上。经诊断,叶女士为鼻骨骨折和右眼球挫伤。
由于叶女士的事故原因主要为刹车失灵,因此ofo共享单车方面承认此为工作疏忽,同时已启动保险理赔程序。他们承诺,叶女士的医药费将全额理赔,相应的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也会和保险公司沟通后,尽快跟进。
另据了解,各地还有几起类似用户骑共享单车发生事故的情况,存在事故原因需交警认定等情况,只有取得交警部门的合理责任认定,共享单车的经营者就可以在其责任范围内对客户进行赔付。
地方立法引入保险机制
用户在使用共享单车时发生事故,出了风险怎么办?该如何保护共享单车用户的合法权益呢?保险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例如,去年12月27日,深圳市发布《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服务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界定了政府、企业及市民的责任和义务,要求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应购买相关保险、须设立押金专用账户、建立用户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并要求将用户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深圳的地方立法引入了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和社会管理的手段,有利于共享单车的健康发展。
今年1月9日,成都市交委正式对外公布《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企业是共享单车投放和经营管理的主体,鼓励企业为使用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有一定的赔偿额度;同时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承担先行赔付责任。该试行意见适用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其他区(市)县参照执行。
共享单车保险应运而生
据了解,目前多家共享单车企业已为自行车购买产品责任险。例如,摩拜单车宣布和众安保险达成战略合作。如果用户在使用单车时,因为自行车本身的原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废,或者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且经司法、行政等部门判定生效,摩拜方面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这一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
ofo共享单车为用户购买的用车保险包括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旅行人身伤害意外保险。在规范使用ofo共享单车的骑行过程中,被保险人遭意外伤害,可申请报销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经判定若符合被保条件,可获得最高1万元赔偿。
哈罗单车与中国平安达成合作,其定制的骑乘人员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分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意外伤害保险最高额度为3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最高1万元。如恶劣天气骑行发生意外事故,用户将会得到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