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杀”不!赔! 意外险是这么说的...
2014年9月,一名乘客因少投一元钱与公交司机发生口角,将公交司机捅死。
2015年10月,刘某因不满对方抢了3分钱红包后未接着发,与对方发生口角,并将对方扎死。
2016年10月,范某因索要欠款时对方说“有钱也不给你”,用石头将对方砸死。
2017年2月,邻居朝鲜也发生了一件举国震惊的事,金正恩的长兄金正男2月13日在马来西亚被两名女性用毒针杀害。
目光再回到中国,同样是2017年2月,犯罪嫌疑人胡某因口角纠纷,持面馆菜刀在武昌区武南一村71号一面馆门口,将面馆业主姚某砍死。而凶手本身是精神二级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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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是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费比较便宜,几元或者几十元一份的都有,主要保障“意外伤害”。但是这个“意外伤害”和我们日常生活中理解的“意外伤害”是不尽相同的,比较特殊。意外险保险条款规定,“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只有符合这四个要件才会获得赔偿。
现在我们再看看上述抛出的问题“意外险会赔偿他杀吗”?这个要分两种情况来谈。一是,如果投保人蓄意杀害被保人,二是,被保人故意或挑衅导致的打斗造成的伤害。根据保险条款,意外险基本上是不赔的!因为这两种情况属于意外险责任免除里。
如果“他杀”均不属于这两种情况,则要看看是不是满足上述提出的四条件,即,“非疾病”,“非本意”,“突发的”,“外来的”。若完全符合,则保险受益人能享受到意外险的赔偿。
眼尖的网友可能看到上述最后一个案例中凶手是精神病患者,那么,“他杀”凶手是精神病患者,算意外吗?能获得赔偿吗?
像上述案例中的姚老板,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因为姚老板是与嫌疑人起了争执后才被杀,属于打架斗殴,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意外险免责条款中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属于不可保意外伤害。
倘若是走在大街上,并未发生争执,突然遭到了被砍呢?保险公司会不会赔偿?此时,则需要好好了解下投保人的保单细则。若保单已注明:因第三者导致的伤害结果,其损失由第三者承担,保险公司就不赔。反之,若未注明,保险公司就必须得赔,赖不掉的。
看了以上介绍,是不是重新刷新了下对意外险的认知。保险不骗人,只不过保险本就是对风险的一种控制与补偿,它会把几乎可以预见的每种情况都写入条款。对于大部分的意外风险,保险是能够提供保障的,但保险不是万能药,尤其对于人为风险,保险是不会背锅的。有一个最为常见的例证就是酒驾,车险和意外险都是不予赔偿的。保险是一份对于正常生活的保障,但并不能作为肆意妄为的倚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