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自2014年承办“北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以来,太平人寿的大病保险服务受到认可,承办能力日益增强,其通过完成与北海市社保经办机构、新农合的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系统对接,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费用的“一站式”即时结算,理赔时效持续提升。
2016年,太平人寿广西分公司与北海市卫计委签订了大病保险合同,进一步提升报销比例。合同约定,北海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在起付线不变的情况下,通过保险让利、政府投保等方式,让广大参合群众在起付线上0-2万元阶段,将原50%的报销比例提高到53%,并让属于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最高报销比例升至90%。
从保障效应看,2016年,太平人寿在广西共承保约819万人次,三年累计承保接近1836万人次,累计支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金近3.3亿元,理赔8.8万余人次。
研究机构认为,大病保险对于地方政府、城乡居民、商业保险公司都有重要意义,对保险公司而言,承办地方大病保险业务需自身硬,需要练好数据储备、产品开发、健康服务等基本功。
此次中标后,太平人寿表示,公司计划在完成现有保障服务的基础上,深化与当地各级政府的合作力度和广度,进一步创新完善服务体系,强化风险管控,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办成真正惠民、便民、利民的民心工程。
2012年8月份,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大病保险正式启动试点。截至2016年年底,保监会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31个省(区、市)保险公司承办的大病保险业务覆盖人群达9.7亿人,累计支付赔款300.90亿元。大病保险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提升了13.85%,整体报销比例达到70%。